我市开展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
为加强建设用地监管,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 10月20日,市政府发布了《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闲置土地的通告》,部署开展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
此次清理的范围为市中心城区2004年以来的出让和划拨土地,清理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调查摸底。为摸清闲置用地的底数,要求符合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建设等3种情形的用地单位,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0内向市国土资源部门申报登记;逾期不申报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依法采取处置措施。同时记入其诚信档案,暂停其参加土地竞买资格。二是规范程序。为保障处置措施的科学性、公正性,成立由监察、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部门以及社会公众代表等组成的闲置用地清理审核委员会。市国土资源部门首先对用地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涉嫌闲置土地名单,交由闲置用地清理审核委员会评议;闲置用地清理审核委员会听取用地单位的陈述申辩并提出处置意见,由市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处置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三是依法处置。对经认定的闲置用地,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依法采取下发《限期开发建设通知书》限期开发、按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等方式处置。其中,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
通过此次专项清理行动,将有效解决当前土地开发利用中存在的土地闲置、低效利用等问题,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助推黄蓝经济区开发建设。目前专项清理行动正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