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关于退还东营市万丰盐业1700吨/年溴素搬迁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规范我区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时间从2021年8月16起至2021年8月27日止。若以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垦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6办公室进行投诉,投诉地址:垦利区宜兴路与绿洲路交叉口东150米,投诉电话:0546-2521953。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按照相关程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 东营市万丰盐业1700吨/年溴素搬迁项目,由东营市万丰盐业化工有限公司建设,东营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项目地址:垦利区。
2. 平安·秀水湾住宅小区(1-3#楼、5-8#楼),由东营国瑞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山东胜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项目地址:垦利区。
东营市垦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