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加大对贫困人口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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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1日发表
对享受政策的贫困人口进行倾斜,实行起付减半、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封顶线提高到50万元的优惠政策。即贫困人口经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6000元以上部分,居民大病保险按照6000-10万元、10-20万元、20万元以上部分分别报销55%、65%、70%。为此,2018年及以后新增贫困人口1135人,财政需负担大病保险资金20.85万元,已于12月追加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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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4:24:5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