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正常纳税和工商年报单位第四次经济普查登记公告
经过“地毯式”清查,淄川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已接近尾声。截至目前,全区仍有290家正常纳税和工商年报企业未进行登记填表。你单位作为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对象,请于2019年1月11日17:00前携带营业执照和单位公章,到所在镇办或区经济普查办公室登记填表。逾期未登记或拒绝提供普查资料,将按照《统计法》第41条、42条规定,最高处20万元罚款,并影响你的征信。
如有疑问,请致电:区普查办5260165、区税务局5181563、区工商局5181581。如已登记请忽略。镇办普查办电话:般阳路街道5165169、松龄路街道5157602、将军路街道5751001、开发区(钟楼)5415352、昆仑镇5781207、岭子镇5581238、西河镇5310019、龙泉镇5888760、寨里镇5617619、罗村镇2275988、洪山镇5810188、双杨镇5486666、太河镇5080006。
淄川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川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淄川区税务局
2019年1月5日
第四次经济普查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