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视察我市实施全民安康工程活动综述
人大代表心系人民群众
——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视察我市实施全民安康工程活动综述
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驻我市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由我市选出的省十届人大代表,从11月3日至8日,对我市围绕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集中视察活动。在视察过程中,代表们听取了市政府的汇报,并分成五个小组,首次实行异地视察,深入实际,广泛接触群众,视察了解我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从中看到了成效,也发现一些存在问题,并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代表们还在视察中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为向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议案或建议做准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但形势依然严峻
如何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人大代表对这一问题非常关注,分别深入到市公安局、化州市公安局及下郭派出所等单位视察,了解到我市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组织协调、公安机关为主力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体制。对重点繁华路段、案件多发路段实行24小时巡逻,对住宅区、偏僻路段不定时巡逻,并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责的巡逻责任制,保证巡逻工作落实到位,最大限度遏制发案。市区、县城重要出入口和公路沿线建立治安卡哨网络。健全落实门卫及重点部位值班看守制度,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安全防范网络,加强内部治安防范。认真做好群体性事件苗头的排查化解及处置工作,对各类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打击暴力性和多发性刑事犯罪,大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了侦破命案、打击街头犯罪、扫除“黄赌毒”、打击色情淫秽网站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人大代表充分肯定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提出:我市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社会上利用“***”、“赌球”等形式进行***的非法活动屡禁不止,“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依然存在,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也屡有发生,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危害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大代表为此建议:努力构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体制,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社会合力,维护社会稳定。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继续与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深入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安全生产无小事,决不能掉以轻心
生产安全与否,是人命关天的事。有一丝的隐患,有一毫的疏忽,都会导致重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因此,决不能掉以轻心。人大代表深入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茂名热电厂、为多生命高科有限公司、南洋油脂厂、信宜红旗炮竹厂等单位,视察安全生产情况。总的来说,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了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建立了事故预警、综合考评、联合预防的交通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对全市烟花爆竹工厂、作坊、经营店铺进行全面清查,将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从业人员逐一登记成册;加强对民用炸药、雷管等危险物品管理,实行雷管号码以及出入登记制度、节假日民用炸药回收管理制度;开展了整治摩托车违章行为和整治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违章载客行为等多个整治行动,定期不定期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特别是根据石油化工城市的特点,我市对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做到“三查两抓”。同时,认真吸取“4·19”气体中毒、“5·19”粗苯泄漏和“6·11”环氧乙烷危运车辆断梁事故中暴露出来的应急救援无序的教训,修改完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总体方案,制定了《茂名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案》,以此进一步增强全市应对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能力。人大代表认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成绩应该肯定,但不能满足在已有的成绩上。因为稍一疏忽,就会出大事。目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如何从源头上抓好安全生产仍需继续努力加以探索,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仍是我市的薄弱环节,安全生产还存在不少隐患。代表们建议,要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完善各项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预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省人大代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镇宏在茂名热电厂视察时强调:安全生产决不能掉以轻心。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安全环境。
落实食品药品生产、质量卫生安全责任制,确保群众食用安全
食品、药品是人民群众的食用产品,其卫生安全尤为重要。人大代表先后深入到市农业局、市药监局、化州市民生药业有限公司、化州市中药厂、信宜市信城生猪屠宰场、高州市广东十八宝医药有限公司、高州城区有关药店等单位视察。在视察中了解到,我市积极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抓好农产品及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和绿色食品认证,努力建设符合要求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有毒有害食品、伪劣药品和其他假冒伪劣产品。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用醋等五类食品从2002年开始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全市有44家企业47个产品通过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现场审查和发证检验,其中19家企业已取得国家发证。肉制品、调味品、罐头食品等新十类食品从去年11月份开始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为解决农产品农药残留量超标问题,全市先后组织了多次大规模的整治行动,对有关农药经营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经营高毒农药的门店进行销售登记***制度。成立了“茂名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建立了茂南综合水果批发市场等5个农产品产地检测站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站。制(修)订了荔枝、龙眼、香蕉、红阳桃、黄榄、山地鸡、罗非鱼、小耳花猪和瘦肉猪等大宗、有特色和优势的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系统标准,以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突破口,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人大代表在视察中指出:我市部分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尤其是凉果、白酒、果冻、饮料、猪油等产品的质量状况更是令人堪忧,给食品质量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此外,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情况也较严重。代表们建议: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与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确保群众食用安全。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市场整治行动,整顿食品药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伪劣食品、药品等严重违法行为,有效防范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努力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
在茂名市和化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视察中,人大代表对我市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了解。自2000年12月实施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我市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是制订了《关于贯彻执行〈茂名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是制定了《茂名市市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三是制订了《茂名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高额医疗费用补助方法》,四是借鉴外地经验,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茂名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通过制定一系列措施,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制度进一步完善,使广大职工的基本医疗需要得到保障。人大代表在视察中了解到,城镇部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由于企业困难没有能力帮助退休人员缴交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或由于没有单位挂靠,自身没有能力支付基本保险费而无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情况,这项工作有待加强。人大代表建议,要制订完善《茂名市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茂名市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水平。
完善城镇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公共卫生建设
人大代表深入到市卫生局及我市部分医院、卫生院、疾控中心视察。在视察中看到,为建立防治机制,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原则,切实加强公共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制定了《茂名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茂名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等15项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为改造农村薄弱卫生院,我市拟订了《茂名市改造农村薄弱卫生院实施方案》,计划从2005年起,用3年时间完成96间薄弱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房屋、设备、人才三配套。目前,市级疫情信息处理系统和信息平台正抓紧建设,市、县(市、区)、镇三级疫情信息网正逐步完善。全市县以上的医疗卫生单位的非典疫情直报网络已通过了测试,达到省卫生厅的要求。卫生信息网络建设也逐步完善等。人大代表建议,继续争取省给予资金扶持,市、县(市、区)给予配套资金,确保改造农村薄弱卫生院的资金投入。在2008年完成改造工作,构建完善城镇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抓紧抓好业务用房建设,力争明年完成设备配置,不断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确保能及时有效地处理所有公共卫生的突发事件。
此外,人大代表还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视察。建议加大投入,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