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陵城市管理推行路长制试点工作
“签了这个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就要对责任区范围内的市容环境负责。店外不能有占道经营,不能乱堆乱放,店门口的环境就归你管了。”
日前,城南街道学院社区工作人员顾凯来到辖区春晖路的沿街商铺,指导相关负责人签署《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除了是学院社区党支部书记,顾凯还有另一个身份,市区春晖路二级路长
为11条主次干道找“管家”
让每条路都有人管,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得到处理。今年年初,泰州市城市管理推行“路长制”试点工作,对海陵区城南街道辖区内11条主次干道实行责任挂包,统一纳入三级路长巡查监管体系。在试行的路长职责清单中,详细罗列了三级路长的工作职责。总路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担任,一级路长由办事处工作人员和城管相关负责人担任,二级路长由社区干部和城数字化城管监督员担任。
“所谓路长制,就好比把某条路当成一个房子,房子里的大小事务都需要一个管家来管理,而路长就是这个管家。”海陵区城南街道党工委书记、总路长丁永圣在解释“路长制”时形象地说。
先期试点的11条主次干道具体为:青年路、海陵路、鼓楼路、引凤路、东风路、春晖路、济川路、永泰路、梅兰路、永晖路和凤凰路。
“保持市容整洁,无店外占道经营,无流动摊点;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保持立面整洁……”责任书中,详细罗列了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应当履行的责任。
同时,也告知了相关法律责任。“不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路长吹哨 部门报到
“责任书签订的工作量虽然大,但意义却十分重要。”顾凯告诉小编,签订了责任书,沿街商铺就要自觉承担主体责任,各自管好店门口的环境卫生,从而覆盖到每一条街道,切实提高整个城市的市容环境。
“我作为二级路长,每天要巡查责任路段,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劝阻,能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交由数字化城管监督员采集交办给相关职能部门。”顾凯说。
兼任二级路长的数字化城管监督员,需要每天巡查责任路段,积极处置力所能及的问题,如捡拾路面垃圾、清除小广告等。与此同时,认真采集城市管理问题,及时上报,如违章停车、路灯破损等问题,需拍照上传到数字城管平台,由平台派单到相关职能部门处置。各职能部门需在规定的处置时间内,解决问题,并交由城管部门现场核查。从而建立“路长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联动机制,做到路长指挥、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对此,海陵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说:“这种崭新的工作联动机制,可以更精细地解决基层遇到的问题,实现城市管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