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办学许可证延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培训学校: 根据《关于颁布<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劳社培发[2007]77号)文件精神, 我局于2018年9月17日前受理办学许可证延续申请,请各有关培训学校接到本通知后于2018年9月17日前到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办理办学许可证延续申请事宜。逾期不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办学资格,办学许可证将予以注销。 特此通知 ***:1、《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变更(延续)审批表 2、《办学许可证延续所需材料清单及要求》 3、《办学许可证延续的请示》模板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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