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精准扶贫再升级先诊疗后付费
2月28日,市卫计局召开医疗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议,升级医疗精准扶贫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建档立卡贫困农村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全市各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服务模式,是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有效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就医负担、确保疾病得到及时治疗的有效方式。在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参加新农合建档立卡贫困住院患者,持合医证、有效身份证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户登记卡等相关证件办理住院手续,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出院时,患者持***和总费用清单,到医疗机构出院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报,个人仅需结清自付费用。
在我市,此项工作于2017年下半年开始启动,2018年在全市各级医院一律实行。市卫计局专门成立了该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先诊疗,后付费”的工作方案。要求市辖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对符合新农合住院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参合患者,一律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各定点医疗机构一定要根据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优化服务流程,方便患者就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阻碍此制度实施;市新农合监管中心要加强新农合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不断调整资金拨付方式,对参合患者多、垫资压力大的定点医疗机构,尽可能缩短资金拨付周期,在符合财务基金管理规范的前提下,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实行预付款制度;市卫计局不定期对参保的农村贫困患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讲条件的、推诿病人的单位,将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或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据了解,我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大石桥市中心医院、陆合医院、二院、三院、南楼经济开发区医院、中医院、妇女儿童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及部分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三十余家。
罗英 记者 勇绪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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