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街道制定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计划
近日,区总工会、长白新村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联合召开长白新村社区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会议,旨在探索在小微企业、社会组织集中的街镇社区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的新方法、新途径。市总工会副主席茆荣华,区委副书记于秀芬,区委常委、副区长朱勤皓,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麦碧莲等出席会议。
目前,长白新村街道现有户管企业10***户,其中产生税收企业651户,呈现出中小微企业集聚、传统产业集中、异地经营较多3个特点。辖区中小微企业共1014户,占全部企业的95.3%;建筑、制造等二产和商贸、批发、零售等传统服务业企业847户,占79.6%;主要经营地在本街道辖区内的企业仅有174家,主要经营地在外区或本区外街道的企业占83.7%。
“特别是散落在小区周边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组织,存在私营化、规模小、人数少、流动快,从业人群以城镇失业、协保、内退职工和进城务工者居多的特点,已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和纠纷的多发点,同时也是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中的薄弱点。为此,长白从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出发,成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街道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就今后三年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行动作了计划安排。
作为三年行动计划中最重要的一项探索,长白新村街道推出小区工会议事会机制,主要针对和解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单位无法纳入区域性和行业性集体协商,或者没有条件协商的问题。在每个小区层面,通过议事会平台共商共议共决职工关心的利益问题等,执行和落实区域性职代会决议;制定和谐劳动关系文明公约,督促共同遵守;建立“紧急约见”制度,遇到重大或群体性劳动争议或纠纷临时召开议事会协商解决。
同时,还在15个小区设立小区工会职工书屋、厂务公开栏,统一联系职工体检,为小微企业职工搭建素质提升的平台、民主参与的平台,不断强化小区工会的职能,最终目标是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工会组建、职工服务维权“三个全覆盖”。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重点,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搞好以民生为重点的社区建设的必然选择。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可以有效维护广大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和劳动经济权益,预防和化解群体性劳资矛盾纠纷,进而推动社区民主政治建设,提高社区社会管理水平。” 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刘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