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消防支队圆满完成清明节安保任务
清明节期间,黔西南州消防部队认真贯彻落实总队和州委州政府有关清明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全面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抵近执勤,一线监护,全线督导,认真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了清明节期间全州火灾形势的稳定。
一是高度重视,提前介入,切实加强清明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黔西南支队按照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早准备、提前部署,8名党委成员分片负责,靠前指挥,确保了清明节期间各项防控火灾措施落实到位。4月1日,支队专门下发了《黔西南州消防支队2012年冬训考核暨2013年第一季度部队管理工作督察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强化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四个方面,对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4月2日至5日,支队派出了由副支队长王从刚、参谋长龙金华及副参谋长徐江分别带领的3个工作组深入基层,对全州消防部队2012年度冬季训练成果进行了考核,对2013年第一季度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及“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确保部队战斗力稳定和战备秩序正规,为部队圆满完成灭火救援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巡逻检查,严格整治,全力清剿各类火灾隐患。全州消防部门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充分发动公安、民政、林业、旅游、文化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结合春季防火工作,组织对大型公祭活动场所和公墓、陵园、殡仪馆等祭扫场所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配齐灭火器材,落实防范措施;对焚烧香、纸、烛的场所,进行规范化管理,逐一明确消防安全看护责任人员;对重点部位和十字路口两侧的电线杆下、楼道、垃圾箱等易被忽略的场所进行重点监护,严防祭祀、扫墓活动中用火不慎引发火灾。清明节期间,支队政委赵兵、防火处处长李冰溪通过支队119指挥中心远程视频,对全州消防部队清明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调度检查。节日期间,由消防部门牵头公安派出所、工商、旅游、文化等部门组织的8支联合执法队每日开展消防巡检,检查居民住宅区、公墓、陵园等单位和场所31个,检查其他社会单位、场所142个,以雷霆手段惩治了324处火灾隐患,确保了清明节期间全州未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是广泛宣传,注重引导,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全州各地结合春季防火宣传攻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在公墓、寺庙和景区张贴防火宣传标语,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络、手机短信等宣传平台,广泛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宣传,不断加强大风天和野外用火的安全教育,倡导群众采取文明安全的祭奠方式。在州消防支队积极协调下,4月1日至4月6日,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定时播发清明节期间防火公告,并24小时播发滚动字幕提示祭祀安全;全州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共组织消防宣传18次,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州消防支队向州电信、州移动、州联通公司派发公函,要求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活动。4月4日至6日期间,全州称通通信运营单位共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消防短信18万余条,营造了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四是强化战备,严阵以待,圆满完成灭火和应急救援战斗任务。全州消防部队针对清明节消防安全保卫特点,严格执行值班执勤制度,合理调整执勤力量,确保了灭火一线力量充足。各大队、中队全面加强了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大风天、大面积火灾扑救预案,对公墓、殡仪馆、烈士陵园、寺庙等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重点保卫对象和区域开展“六熟悉”和灭火实战演练,切实落实各项执勤备战措施,充分做好及时处置各类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的准备。4月3日,支队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州公消[2013]49号),明确提出4月3日8时至4月7日8时,全州消防部队全员禁止私自外出,一律不准请假、休假。全州消防部队根据清明节消防安全保卫实际,在应对支队冬训考核和综合督察之余,及时调派消防车辆和执勤人员到陵园、墓地等祭扫活动集中的区域实施了现场监护,相机而动,确保了万无一失。节日期间,兴义大队、普安大队官兵还成功处置了多起抢险救援事故,圆满完成了清明节重大消防安保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