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财政局安龙五措施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安龙县从五个方面不断完善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止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一是财政部门统一在银行开设社会养老保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并且统一票据、资金和财务档案管理,确保工作程序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二是财政部门按标准编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年度预算,提前预拨基金支出户一个月基础养老金,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人社部门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定期披露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严格规定基金不得用于拆借、担保、抵押,不得用于投资,以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基金性质和用途。五是财政、监察、审计等单位结合部门职责,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防范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