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召开示范小城镇建设座谈会
1月17日,为贯彻落实全州城乡建设工作会精神,州政府在盘江会议室及时组织召开了示范小城镇建设座谈会。州政府州长助理张建武出席会议,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孙礼平、副局长单春生,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全州18个省、州级示范小城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州规划、国土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各示范小城镇负责人在会上汇报了2013年小城镇建设的工作和2014年的工作打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单春生通报了我州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2013年度的项目推进情况,安排了下步工作。
一要做好迎接省级2013年度示范小城镇考核的准备。根据贵州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印发
二是强调了2014年的工作要求。要进一步做好规划。进一步提升示范小城镇规划水平,在完成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强化规划引领,优化空间布局,彰显绿色主题,打造山水风光绚丽、民族风情浓郁、特色风物凸显具有黔西南特色的示范小城镇。要增强优进劣退的意识。州级示范小城镇实行优进劣退的竞争机制,实施动态管理,省定的100个示范小城镇的考核更加严格,全省30省级示范小城镇考核全省排名后三名的降低为州级示范小城镇,全省70个市(州)级示范小城镇考核全省前三名的升为省级示范小城镇,我们的州级示范小城镇也采用同样的考核标准,去年平均每个省级示范小城镇得到省的补助近1500万元。要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今年要将帮扶工作成效纳入州直帮扶单位目标绩效管理,各帮扶单位要明确一名副县级干部具体抓帮扶工作,明确一名科级干部驻镇帮扶,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示范小城镇建设问题,帮助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每年年初要共同制示范小城镇建设方案和帮扶设施计划,明确帮扶内容、提出帮扶目标和细化帮扶措施。要强化州直相关部门的协调责任。根据示范小城镇项目推进表,明确了“8+X”项目责任单位,建立州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州直责任单位“8+X”项目目标责任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好“十条意见”的配套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省级《关于加快100个示范小城镇改革发展的十条意见》,抓好抓实政策支撑体系配套,强化融资创新、绿色创建、项目管理、政策支持,激发、释放示范小城镇改革活力,制定黔西南州的具体配套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要充实示范小城镇机构人员。调整州示范小城镇领导小组,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在全州范围内考察抽调5名干部到州示范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也不少于3人,做到事有人抓,工作有人落实。要抓好宣传。加大示范小城镇建设宣传工作力度,深入宣传示范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小城镇建设中出现的先进典型,营造声势,鼓舞士气,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动员全社会关兴小城镇建设,支持小城镇建设,参与小城镇建设。要强化考核督查。将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纳入县(市、区)党委、政府责任目标,加大权重比例,纳入县(市、区)政府一把手述职述廉范畴内容。示范小城镇项目建设统一按省的“8+1”、“8+3”和“8+X”项目为考核依据。加大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从2014年起实行“月督查、月通报、月公示”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推进会,半年一次观摩会。按照《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州委〔2012〕157号),对工作进展不力,发展缓慢,州年度考核排名后二位的,省年度考核排名后5位的,进行全州通报;连续两年排名后二位的,取消示范小城镇资格,并对示范小城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排名前三位的示范小城镇由州委、州政府进行表彰。要完成2014年示范小城镇建设计划。2014年,全州18个示范小城镇建设要全面完成省、州下达的示范小城镇建设“8个1”工程、“8+3”项目和“8+X”项目任务,全州县(市)级财政投入示范小城镇专项引导资金21500万元,其中州财政投入3500万元,县级财政每个示范小城镇投入1000万元;完成招商引资签约资金28亿元、到位资金20.1亿元;全州示范小城镇融资9.6亿元;完成项目投资21.8亿元(项目投资含“8+X”项目和其他项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