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肇庆高新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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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肇庆高新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2项)予以公布。各单位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和管理工作,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奋力开创文化强区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肇庆高新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7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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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高新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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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4 10:17:3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