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清查相关文件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自行学习贯彻财政部公开发布文件的通知》要求,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和《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自创组织学习并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按照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处理好本单位的财务账目历史遗留问题。
***:1.《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
2.《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