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00253元
本网讯(通讯员 郑爱华 田华)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2019年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我省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取消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两项减税降费产生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等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鄂发改价格[2019]121号规定,我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红包落地:
一、自2019年4月1日起,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0.0253元/千瓦时。降价后,按照4种不同的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1-10千伏、20-35千伏以下、35-110千伏以下),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每千瓦时销售价格分别为0.7577元、0.7377元、0.7327元、0.7177元。
二、我省2019年暂继续执行第一监管周期输配电价。自2019年4月1日起,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0.0253元/千瓦时。降价后,按照3种不同的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下),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每千瓦时输配价格分别为0.3739元、0.3539元、0.3339元。
三、我省各类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暂按现行价格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后再作调整。
文件要求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降价退费及政策解释工作,确保本次电价调整工作平稳实施。
(来源:三峡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