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日前,农业农村部确定2018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包括3个省、50个地市、150个县市区。我市被列入试点地市名单。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的大事。2014年,原农业部确定29个集体产权制度权能试点,到2017年结束;2017年,新增10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今年,首次开展“整省整市”试点。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此次试点工作到2019年10月底结束。新试点地区将在成员身份确认、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管理、收益合理分配、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方面积极探索,争取突破,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在我省,与我市一并列入全国2018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地市的有忻州市,试点县区有屯留县、沁水县、大宁县、河津市。
目前,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已全面铺开,郊区作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将在今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试点任务。(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