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司法所召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会议
为促进我镇各村(居)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2018年1月12日下午,乐平司法所联同镇纪委在司法所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会议。乐平司法所常务副所长曾志华、乐平镇纪委副书记潘伟贤、司法所工作人员及乐平镇各村(居)调解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乐平司法所常务副所长曾志华通报了各村(居)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检查整改情况,向调解员指出台账存在的问题,并就往后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1、完善督导考评机制,提高创建工作质量。乐平司法所每季度要严格按照区公共法律服务督导工作指引对各村(居)的各项工作至少督导一次,并将评比结果通报到镇主要领导及各村(居)委书记,对落后的村居实行约谈和整改,以此督促各村(居)及时完善相关工作。2、提高创建工作重视,加强台账指引理解。各村(居)调解员务必要对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督导工作指引和本次考评存在的问题,针对失分项进行查漏补缺,并在日后的台账整理过程做到及时规范更新。对台账指引理解不充分的要及时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将台账整理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纳入计划,保证台账高质量与迎检常态化。3、建立学习互评机制,提高创建台账质量。各村(居)要加强协同作战,互相之间应该密切沟通,互相学习先进的工作方法与经验,为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而共同努力。(乐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