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广骏装饰材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市三水区广骏装饰材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区广骏装饰材料厂建设项目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三水区广骏装饰材料厂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广骏装饰材料厂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洲边西旧村庄岗泵站1号 |
环评机构 | 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洲边西旧村庄岗泵站1号,总投资为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项目占地面积601平方米,建筑面积601平方米,主要从事丝网印膏,辊筒印油和马赛克水性封底油的生产,年产丝网印膏800吨,辊筒印油100吨和马赛克水性封底油50吨。项目定员5人,均不在厂内就餐住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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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的生活废水产生量为54吨/年,经处理达标后向外排放。 2、项目投料和分装工序产生的粉尘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点排放浓度限值。 3、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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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