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烟草专卖局关于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告(樊烟专﹝2019﹞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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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1日发表
因无法收回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视为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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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13:32: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