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5月12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124116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拆解10000辆废旧汽车项目
| 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凤舞社区 7 组
| 达州市通川区宏洁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 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扩建后企业占地面积15080m2,拆解作业面积约2500m2,扩建后达到年拆解10000辆废旧汽车的能力。扩建后,项目办公生活设施均依托原有设施,生产单元主要为汽车拆解车间2个、报废汽车堆放区3个、产品堆放区及产品展示区、报废汽车停放区1个等。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施工期清洗废水收集后,排入已建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设施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施工期加强管理,安装雾化降尘装置,实施封闭运输。 3.噪声:施工期选用先进、环保型设备,并及时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进出车辆限速禁鸣,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要求。 4.固废:施工期设置临时堆放场地,建筑垃圾收集后清运政府指定的堆埋场处理;废弃包装材料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社区垃圾收集点。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营运期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食堂废水单独收集进行隔油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定期拉运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待附近污水主管网建成后,可自建排污管排至污水主管网)。 2.废气:营运期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配备专用废油抽取设备对汽油和柴油进行封闭抽取收集,并分类储存于专用密封容器;制冷剂采用专用回收工具处理后,密封储存管理;切割车间安装移动式烟尘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引至室外排放。 3.噪声:营运期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营运期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暂存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防渗、防漏管理,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转移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应急装置设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项目经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104-511702-07- 02-938494】JXQB-0055 )号,取得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702MA62UA6W0C)。 |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