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2013年度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圆满结束
为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规范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光明新区城管局分别于2013年10月28日-10月29日及10月30日-10月31日,分两期对新区、办事处城管执法部门全体公务员、协管员共110名开展了光明新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
培训共安排了8课时,主要涉及行政案件证据种类、现场取证要求、案卷评查时存在的问题、行政强制工作指引以及执法实际操作等课程。培训期间,华商律师事务所谌秋林律师开展了行政案件调查取证、执法案例讲解培训,市城管局法制处刘爽汉副处长针对《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进行详细讲解,宝安区城管局钟流芳科长针对综合执法案件办理实际操作方法、行政强制执法案例进行了讲解,市泥头车整治办李智同志就泥头车乱倒余泥渣土违法行为的查处进行了培训,通过4天的学习,圆满的完成了2013年综合执法业务培训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
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培训,对于提高执法队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执法队员的工作水平,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综合执法队员的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实际业务操作等工作水平,积极营造学习型部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