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县8000余人享受计生奖励扶助政策
日前,记者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获悉,今年我县计生奖励扶助金每人每月新增20元,全县将有8000余人享受国家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每人每年领取960元奖励扶助金。
据了解,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主要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二是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生育。三是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四是年满60周岁。我县人口计生部门在资格确认工作中,严格把握政策,严格确认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新增奖励扶助对象要求195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在去年确定计生奖扶对象的基础上,今年对新增对象在村政务公开栏、宣传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逐级上报。县审核后,确定批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人。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在夫妻年满60周岁后,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
(张运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