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拟招聘辅助管理雇员人员公示
根据深圳市雇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及我局公开招考辅助管理雇员的公告,现对以下通过考试、体检及资格复审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1年12月13日至2011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雇用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第三办公区光明新区城建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821189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予以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雇用的,取消拟雇用人员资格。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