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2013年南部县餐饮服务单位创国家卫生县城规范标准
为了顺利迎接国家卫生县城的检查,结合餐饮服务单位的实际情况,南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南部县餐饮服务单位创国家卫生县城规范标准》。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三证齐全。要求《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在餐厅醒目的墙壁上,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凡未亮证经营的均视为无证。
二、建立食品安全档案。要求至少有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培训档案、索证索票资料及产品检验报告、废弃油脂收购协议及登记、日常监督检查文书、责任承诺书。
三、保证店内外环境整洁。要求吧台整洁、干净、厨房、餐厅地面定期进行全面清扫、厨房用品堆放有序,与食品和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不得存放在厨房内,厨房内不得设厕所。对蒸箱、冰箱、盛装食品容器及工用具等用后清洗、消毒,破损开缝的菜墩不能使用。灶台下、排油烟机、纱网等保持清洁无卫生死角,无蟑螂及鼠粪,垃圾及时清运,垃圾桶、泔水桶加盖,食品非食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店面墙面整洁无乱贴乱画,各种标识齐全规范。
四、防蝇、防鼠、防尘、清洗池、保洁柜、消毒等设施设备齐全。要求食品及待用调味品无裸露,无骑门灶,已经隔离的骑门灶不得随意撤卸,并随时保持纱门纱窗的整洁,餐厨有效隔离,餐厅与外界有门帘或玻璃隔离,至少有4个清洗池(分别为:餐用具清洗池、荤菜清洗池、蔬菜清洗池和餐用具消毒池或消毒柜),池子规格50×70cm,专池专用,保洁柜全封闭,餐厅使用的一次性用具必须存放在保洁柜内,不能任意堆放,有排油烟机,排风扇必须安装孔经小于6毫米的铁纱窗,下水道通畅有防鼠网
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在食品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
六、严把食品及原料的采购和进货验收关。要求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时要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及质检报告书,要索取供货方的清单及票据,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不采购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七、健全各种食品安全制度并上墙。
八、从业人员卫生习惯良好,知晓相关的卫生知识。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工作衣帽,上岗时不戴戒指耳环,熟悉相关卫生知识。
九、五病调离率100%。要求餐饮服务企业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晨检记录,对患有发热、腹泻、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一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十、学校食堂落实留样制度。要求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企业配备足够食品留样器具,严格规范每餐食品的留样,并做好记录。
十一、保证饮用水安全。要求餐饮服务企业使用的饮用水,安全无污染。
十二、实施量化分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