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强化五个三举措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5年以来,县公安局以“最大限度地增强公安执法效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紧紧围绕“平安射洪,法治射洪”工作目标,立足公安工作大局,从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入手,强化举措,全力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力争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一、坚持“三个狠抓”,强化程序保障。按照执法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从执法主体、执法流程、执法案卷入手,狠抓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制定完善严格统一的执法规范、标准,细化操作规程,确保执法活动规范。一是狠抓执法主体。在扎实推进民警执法资格考试的基础上,严格规定非民警身份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与案件办理队长签订了责任状,禁止协勤人员参与执法活动,杜绝损害公安队伍形象等问题发生。二是狠抓执法流程。进一步细化完善了《接处警工作规范》、《执法执勤规范用语》,从如何使用法言法语、合法使用警械、制止犯罪行为、控制嫌疑人等办案处置流程,确定规范和执行标准,使接处警工作动作、语言、措施更加规范,着力提升执法形象。三是狠抓执法案卷。组织学习了《刑事案件装订规范》、《行政案件装订规范》等制度,完善了规范性法律文书,提高执法民警规范执法的意识及执法水平。
二、坚持“三个注重”,强化制度保障。从落实民警责任入手,在执法责任、群众信访、警务公开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制约、考核评估、***管理,切实杜绝因执法问题引起涉法上访案件的发生。一是注重执法责任。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为每位执法民警逐一建立执法档卡录入电脑,落实专人统一保管,坚持执行执法终身负责和过错追究制,出现问题有据可查,不因时间、岗位的变化而出现责任不清、相互推诿、无人负责的问题,努力提高执法民警责任心。同时,强化法制员的责任,与执法民警实行责任连带、捆绑考核。二是注重群众信访。把执法工作与信访工作紧密结合,实行信访月查制、定期回访制等,特别是对重大、疑难尤其是赴省进京的信访案件进行全程***,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每一件信访案件都能按照正确的法律适用和程序进行处理。三是注重警务公开。对公安业务范围、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内容,实现警务公开,大力推行“阳光执法”,开展“零距离”、“说理式”、“微笑式”服务,在窗口部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群众满意度。以“警民亲”、“警民恳谈”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征求群众对公安的意见,不断改进执法方式。
三、坚持“三个加大”,强化载体保障。以执法办案网上流转、网上监督、网上考评为突破口,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大网上流转力度。坚持案件办理从受理、立案、审批、监督、考评等各个环节全部在网上运行,实现案件证据网上传,法律文书、笔录材料网上打印,案件网上审批,办案民警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规定动作。二是加大网上监督力度。借助网上办案透明的优势,强化查询、督办措施,对办案全程进行监督,严密流程控制,规范办案程序,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三是加大网上考评力度。利用网上平台,对每个民警的全部执法环节以及执法行为优劣进行定期考核评估、***管理,包括每名民警的执法办案数量、质量等情况,实行一案一考、逐月考评、累计计分、定期通报。
四、坚持“三大活动”,强化素质保障。为提高民警执法素质、法律素质和单兵作战能力,县公安局创新执法教育培训方式,大力开展“大培训”、“大随堂”、“大评选”等活动,以点带面,强力提升民警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开展全警“大培训”活动。以《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等为重点,突出岗位练兵,利用每周五的“周五课堂”,邀请专家能手集中授课,法制员和执法民警定期参训。二是开展“大随堂”活动。定期对执法活动进行总结,找出执法质量较差的民警和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适时开展面对面、点对点式的评析和培训,找症结、传经验、讲教训、谈体会,切实提升执法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开展标兵“大评选”活动。每月定期对优秀的执法民警、法制员、优秀案卷进行选评,在内部进行宣传表扬。
五、提升“三个水平”,强化后勤保障。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努力改善执法条件,提升执法办案场所、警用装备配备、业务办案考核水平,为民警执法和日常工作提供坚实保障。一是提升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办案场所,合理划分办公区域和办案场所,统一设置候问室、讯问室、询问室、调解室、信息采集室、物证室、档案室。逐步完善防范装置和报警监控设备,为提升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水平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二是提升警用装备配备现代化水平。淘汰一批性能差、超期服役的装备,及时添置警车、台式电脑、便携式笔记本、打印机,手持机、***机、数码像机、录音笔、多功能执法记录仪,切实解决长期困扰民警的巡防触角相对狭窄、快速反应能力不足、固定证据办法单一的难题。三是提升案件办理考核精细化水平。加大执法办案的投入力度,对案件办理的每个流程科学设置考核项目,严格实行量化考核,直接将民警的执法活动与办案经费划拨挂钩,经费落实到人头,打破“吃大锅饭”现象,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的问题,真正让实干的人得实惠,提升民警执法办案积极性。(县公安局 陈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