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调研我州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及木材运输监督和经营加工管理工作
近日,国家林业局资源管理司采伐利用处张厚武、王亚军处长,在省林业厅资源管理站长朱松陪同下,对我州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及木材运输监督和经营加工管理工作进行调研。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和实地查看两种方式进行。
首先,调研组深入兴义市兰花木材交易市场、马岭红星宏木业公司实地考察,要求企业要拓展木材精深加工和名优特新产品开发,不断向着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争取把企业做大做强。
接着在州林业局会议室召开总结会,听取我州对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及木材运输监督和经营加工管理进行专题汇报。
会上,州林业局局长胡丹录就我州在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及木材运输监督和经营加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法向调研组作了祥细汇报,同时也提出了适应我州一些可操作性的想法。一是我州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2015〕35号令、省林业厅〔20111〕124号令执行采伐证办理,办理过程中林农反映最强烈的是办理手续繁琐、时间长、费用高;二是义龙试验区因无国家行政机构代码,导致森林执法、行政审批时间办理权限落空。针对这两个问题望国家林业局在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中,更加注重林木更新工作的监管工作,简化办理程序,从而让林农切实获利,提高林农生产积极性,形成林业采伐的良性循环机制。
最后,调研组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新形式,不定期开展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对违反规定进行经营加工木材的单位,应依法撤销其木材经营加工资格,对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木材经营单位,或未按批准的范围进行经营、加工的单位,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滥采乱伐导致森林资源遭受破坏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切实把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森林采伐日常管理作为资源林政管理的重点工作加以强化和落实,建立健全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和森林采伐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森林资源的科学经营、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调研组还强调,黔西南州提出的问题,全国各地普遍存在,且问题准确,针对性很强,具有普遍代表性,我们回去将如实向国家局反映,寻找有效的解决途径,共同努力打造既能保护生态又能提高农民经济收入的有效森林采伐循环机制和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