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华悦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三套150万吨年沥青超临界萃取分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东营华悦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三套150万吨/年沥青超临界萃取分离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东营华悦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三套150万吨/年沥青超临界萃取分离项目位于山东省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经四路以西、滨园路以南处。项目总投资248254万元,占地2***00m3。项目以沥青为原料,采用国际先进的工艺技术(超临界萃取分离),主要生产脱沥青油、颗粒沥青等产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改版),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东营华悦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芳185****7084 联系电话:137****0760
(二)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青州市方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山 联系电话:0546-8302594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州市海岱中路1577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
1、对本项目厂址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2、对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3、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4、对工程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价,提出减缓措施和对策;
5、根据环境评价结果,提出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是否可行的结论。
四、征求公众参与意见或建议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本项目选址的意见或建议;
3、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4、对本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5、对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有何要求。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可寄信或打电话等方式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联系。
建设单位:东营华悦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