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实现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覆盖
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以来,沧州市财政局按照“统筹规划,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先行试点,全面铺开”的原则,全力实施,提前一年实现了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应进行改革的16个县(市、区)的176个乡镇,全部实现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改革面达到100%。
一、领导重视,超前谋划。全省财政国库支付工作会议结束后,该局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并将推进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作为该市财政年度重点工作切实抓好,召开全市财政国库支付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了专项布置,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明确目标,细化方案。省财政厅《指导意见》明确提出,2013年各市可结合实际选择部分县(市)在具备条件的乡镇开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年底实行改革的乡镇应达到50%以上,2014年,全面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力争年底前,全省所有乡镇全部实施改革。按照这个目标要求,沧州市各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制定、细化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安排部署,全力推进改革,确保2013年底前基本实现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覆盖,提前实现省定的改革目标。
三、典型引路,创新机制。盐山、孟村两县大胆尝试、探索,在全省率先进行了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分别打造出了乡级财政国库改革的“盐山模式”和“孟村模式”。孟村县利用县小、乡镇较为集中的优势,把乡镇作为一个预算单位,开展了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盐山县针对乡镇银行服务网点只有邮政储蓄和信用社,地理位置比较分散,乡镇财政体制多为统收统支,实行分税制的乡镇也没有建立乡镇国库,且都没有独立的组织机构代码的实际情况,一是将乡镇政府按照一级预算单位管理,但保留总预算账务核算,直接支付由县财政办理;二是确定授权支付流程以及账户权限,将整个信用社视为一个代理银行,利用其内部的网络进行权限分配,达到县乡分工合作的效果。
四、加强协调,凝聚合力。乡镇财政国库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中涉及到人行国库、代理银行、县、乡财政等部门,既需要软件技术的支撑,又需要得到乡镇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工作中,该局坚持与相关部门多沟通、常交流、勤协调、增合力,先后多次与市农村信用联社沟通,及时了解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取得了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出现了各级金融机构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国库改革工作的可喜局面。
五、督导检查,狠抓落实。为确保全市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目标如期完成,该局建立了定期检查与日常督导检查相结合制度,平时通过电话了解各县市区改革的进展情况、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地加快改革进度,成立四个检查小组,对各县市区改革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并专门下发文件,明确要求未通过验收评估的县市区最大限度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财政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按照改革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积极推动所辖乡镇财政部门深化改革,确保完成改革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