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委会部署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为切实做好我县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消除燃气领域内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4月2日下午,县安委会在县住建局会议室召开全县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决定利用4、5两个月时间,在全县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会议通报了近年来全国发生的重大燃气安全事故案例,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崔玉栋任组长,各镇、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及住建、交通、安监、质监、工商、消防、交警等14个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准备、检查、整改、总结四个阶段进行。主要任务,一是全面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燃气供应、销售和使用行动。重点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或不按许可条件从事经营活动的;销售伪劣燃气器具,供应燃气气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山东省规定的;擅自拆改燃气设施,违规使用燃气的;使用非专用车辆运输燃气,末按规定进行车辆、容器检验的;专用运输车辆司机和押运员未经培训,安全设备配备不齐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集中开展居民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宣传活动,有效提高居民及公服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各企业、属地及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常抓不懈,实现燃气安全管理全覆盖。(通讯员:邢承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