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安镇鹤峰桂枫路等路段路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均安镇鹤峰桂枫路等路段路灯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路灯管理维护小组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 约94万元 ,工期:60日历天 。 工程内容: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主要是鹤峰桂枫路、南沙农庄路路灯安装,具体工程内容:路灯控制箱、7米高单臂灯安装,电气管线的敷设,电缆井砌筑,管沟土方挖、填、运及砼路面破复等。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和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取得佛山市建设局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2诚信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3其他要求: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14日,在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网(http://jun-an.shunde.gov.cn/)栏目自行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逾期将不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8 月 24 日9 时 30 分,地点: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均安镇永安路1号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担保金的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其中10000.00元为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为信誉保证金。 6.4 投标担保的形式:存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或开标现场刷卡存入。 6.5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接受身份验证(不接受近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上述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能到会的,或无法按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网(http://jun-an.shunde.gov.cn)上发布。 8. 评标办法 简单平均值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路灯管理维护小组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电 话:0757-25518319 传 真:0757-25386932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 邮 编:52832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 电 话:0757-22330***3 传 真:0757-22330606 地 址:顺德区广珠路大良路段16-1号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757-25386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