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保缴费全部实现代扣代缴
为更好地服务参保居民,县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和服务模式,自今年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全部实行银行代扣代缴,提高了工作效率,进一步方便了居民参保缴费。
代扣代缴是经办机构通过与相关银行合作,利用新农保信息系统,实现保费征缴业务由银行代扣代缴、到龄人员待遇领取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管理的业务操作方式。目前,我县2016年度保费收缴使用农信社保卡代扣,参保人需自行前往相对应的银行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修改密码,激活后把2016年的居保参保费用存入社保卡中,无农信社保卡的可提供农信存折或***,并签订银行代扣协议,就可由银行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享受便捷的缴费服务。代扣代缴方式完全改变以往的收缴流程,实现了收缴方式质的飞跃,以往都是村、镇集体收缴的方式,步骤多,效率低,还容易出现基金安全问题。今年,县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积极研讨收缴方式,最终确定了银行代扣的收缴方案,参保个人跟银行签订协议后,银行直接实现保费的代收代缴,实现“点对面”的直接对接,使我县城乡居民经办工作全面达到“标准统一、流程规范、数据集中、操作简便”的要求。
县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参保人须在规定日期前到村(居)会核对缴费档次及社保卡(***)信息,并在扣缴日期截止前将保费足额存入个人指定账户方可实现代扣代缴。因签约账户,余额不足或其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扣款,影响参保,后果由签约人员自己承担。
据了解,2016年度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期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 (董兆云 高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