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出台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7号)文件精神,区财政局拟定并出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资金的使用管理。
《办法》明确防控资金使用范围,强调防控资金应坚持专款专用,要求审计部门加强疫情防控资金的审计监督;统筹安排预算资金,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力度,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需求;加快资金下达拨付,落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要求,优先保障防控资金的拨付,对“暖企十条”、“惠农十条”等财政扶持资金,要规范流程,严格审批,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完善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做好物资保障、用好上级补助资金、规范使用捐款账户等方面工作手续,健全各类凭证台账及相应的辅助材料;认真执行防控财政工作日报制度,要求各单位对疫情防控财政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