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初审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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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10日发表
根据《陕西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陕办发〔2019〕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请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审核,拟同意省委组织部开展“全省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及时性表彰、省统计局开展“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性表彰,并纳入2022年省级工作部门表彰计划。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对上述表彰项目进行全省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7月13日17时前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29-63915208
传真:029-63915104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省政府办公楼6045(邮编710006)
陕西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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