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分局大力提升新形势下校园安保工作
根据市局《关于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细河分局充分认识到校园面临的严峻安全形势,积极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明确校园安全责任,制定校园安保工作方案,坚决防范校园极端事件发生,大力提升校园安全。 分局依据市局《通知》要求,商定区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经实地考察研究决定拟定第三十四中学、解放小学、八一路小学、实验幼儿园、部队幼儿园等70家中小学幼儿园为区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分局将拟定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名单报送细河区政府,得到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府下发了《同意确定区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批复》的文件,并将此文件下发区安监局、区教委进行落实。 得到区政府的批复后,分局组织户政、辖区派出所等部门民警走访治安重点单位,向校方宣传了当前反恐工作形势,听取校园对公安机关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明确校方应承担的校园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和法律责任,并与校方第一责任人签订了《辽宁省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责任告知书》,明确“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方针政策,明晰单位责任,以及如不履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分局根据校园实际情况,明确安保责任单位、责任民警、校园安全管理联络员,定期分析校园安全防范的隐患和薄弱环节,整改隐患,堵塞漏洞,建立校园安全保卫的基础工作档案,根据实际请款对工作档案进行维护。巡警、属地派出所制定校园周边巡逻方案,加大上下学、校园大型活动保卫警力,全面提升校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