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依法统计的意识,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纳雍县在4月底前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范围为本县范围内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户等统计调查对象,2013年在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房地产开发统计、能源统计、贸经统计及企业联网直报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重点整治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统计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话,明知统计数据不实,不履行职责进行调查核实的,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以及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行为。整治工作分自查、抽查、总结三个阶段进行。自查阶段从3月10日至4月15日,要求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3年全年“工业总产值”指标、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2013年全年“零售额”指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13年“本年完成投资”指标、能源统计201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和在“原煤生产量”指标上报过程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和基本单位名录库入库条件是否真实、符合等方面开展自查。抽查阶段从4月15日至25日,自查结束后,县统计局将根据自查情况,重点抽查5-10个单位,对群众反映较大的突出的问题和统计违法行为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总结阶段从4月25日至30日,县统计局将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通过查处和纠正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统计违法行为,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和落实,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