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公证处有序开展小汽车限购相关公证
2015年1月4日是深圳市三局委通告公证正式受理日,南山公证处一早便挤满了前来办事的人,工作人员也中午不休息,分批就餐,保证办证不断,加快办证速度。
在保证办证质量和速度的背后,是南山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提前介入,全面落实执行市政府、市司法局各项政策文件。
南山区司法局局长林剑锋紧急部署,统筹司法局与公证处力量,要求南山公证处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以保障现场安全、有序、快速的办证秩序。
《关于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所涉公证事项的通告》出台后,南山区司法局局长林剑锋高度重视,紧急部署,统筹司法局与公证处力量,要求南山公证处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执行市政府、市司法局各项政策文件。
增加人力物力 提前进行预演
为小汽车限购相关公证做好准备工作,1月3日,南山公证处加班对该类公证事项进行预演,以检验办证流程及办证效率。经过预演反馈的信息,对流程进行修正优化,并决定增加各方人力物力,以保障现场安全、有序、快速的办证秩序。
记者从南山公证处了解到,为保障现场安全,在安保方面,南山公证处及时与南山派出所取得联系,就1月4日至11日正式受理公证期间的安保问题和派出所进行沟通,并得到派出所派员协助;同时,向保安公司及物业公司要求派员协助安保。
人力资源投入方面,南山司法局紧急调派了多名调解员协助公证处预审资料,充实人力资源。
后勤保障方面,南山公证处租用了3台复印机并购置了相关公证所需纸料等物品以解决临时需要。
另外,为预防相关突发状况,南山公证处购置了风油精等相关的急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上述增加的各种人手物品,已于1月4日到位并适用。
工作人员加班 现场秩序井然
4日是三局委通告公证正式受理日,南山公证处一早便挤满了前来办事的人,工作人员也中午不休息,分批就餐,保证办证不断,加快办证速度。
记者从南山公证处了解到,截至1月4日下午下班,南山公证处已受理469个号。南山公证处中午不休息加班的这种状态将持续到1月11日。
南山公证处表示,特别感谢深圳市民对公证工作很理解,秩序井然,市民素质很高。
停车位有限尽量乘公交车来其他类型公证不妨缓一缓
南山公证处提醒:一、为方便各汽车销售商和购车人办证,南山公证处认可并受理之前已在其他公证处做过备案手续的二类、三类公证,凡已在深圳其他公证处对此类公证事项进行了资料备案的汽车销售商可以告知购车人直接到南山公证处办理,备案资料可以在南山公证处出证之前补齐。
二、小汽车限购相关公证申办资料,请严格按照《关于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所涉公证事项的通告》要求提供。
三、由于办证人数众多,新保辉大厦停车位容量有限,请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并请遵照现场指挥,文明、有序申办公证。
四、如有特殊情况请和现场工作人员联系,公证处将依法予以协助。
五、在1月4日至11日期间,如非必要,请办理其他类型公证的申请人尽量别选择在此期间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南山公证处地址为:南山区南海大道新保辉大厦13楼,咨询电话:86367008、2***5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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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办理公证的类别】
第一类:适用于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单位或个人已经与汽车销售经营单位 (含二手小汽车销售经营单位)签订车辆销售合同(含二手车买卖合同)并取得车辆销售统一*** (含二手车销售统一***)的情形。
第二类:适用于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单位或个人已经与汽车销售经营单位 (含二手小汽车销售经营单位)签订车辆销售合同(含二手车买卖合同)并交付定金的情形。
第三类:适用于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的存量二手小汽车。
【谁可以作为申请人?】
第一类公证由车辆购买人申请;
第二类公证由车辆销售方和购买方双方共同申请;
第三类公证由二手小汽车销售经营单位申请。
【公证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第一类公证所需材料
车辆购买人是个人的,应当准备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小汽车销售合同原件、复印件。
3.购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5份)、购车款支付凭证(包括POS单据、银行转账流水)原件、复印件。
4.定金支付凭证 (包括POS单据、银行转账流水)原件、复印件。
5.保证交易行为、材料真实性的 《承诺保证书》(公证现场签署)。
特别说明:付款人与购车人不一致的,付款人应当到场,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或其他合理证明。
车辆购买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盖公章),社团提供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盖公章),其他组织提供机构成立批文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5.小汽车销售合同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6.授权书原件。
7.被授权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8.购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5份)、购车款支付凭证(包括POS单据、银行转账流水)原件、复印件。车辆购买人未取得车辆销售统一***的,无需提供。
9.定金支付凭证 (包括POS单据、银行转账流水)原件和复印件。
10.保证交易行为、材料真实性的 《承诺保证书》(公证现场签署)。
11.携带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的,无需提交第6、7项资料,但第4项应为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二)第二类公证所需材料
车辆销售方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6.授权书原件。
7.被授权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8.车辆权属凭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9.小汽车销售合同原件、复印件(一式5份)。
10.保证交易行为、材料真实性的 《承诺保证书》(公证现场签署)。
11.携带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的,无需提交第6、7项资料,但第5项应为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车辆购买人
车辆购买人是个人的,应当准备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小汽车销售合同原件、复印件。
3.定金支付凭证 (包括POS单据、银行转账流水)原件、复印件。
4.保证交易行为、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保证书》(公证现场签署)。
特别说明:付款人与购车人不一致的,付款人应当到场,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或其他合理证明。
车辆购买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盖公章),社团提供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盖公章),其他组织提供机构成立批文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5.小汽车销售合同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6.授权书原件。
7.被授权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8.定金支付凭证 (包括POS单据、银行转账流水)原件和复印件。
9.保证交易行为、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保证书》(公证现场签署)。
10.携带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的,无需提交第6、7项资料,但第4项应为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三)第三类公证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保证交易行为、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保证书》(公证现场签署)。
6.车辆承销的有关凭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如车辆承销合同、收据等。
7.承销的车辆清单(原件一式4份)以及车辆的行驶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8.携带单位公章。
注: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亲自到公证机构在公证员的面前签署承诺保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