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环保督察组督办问题(贵州雾翠茗香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养殖污水未能全部收集处理
我县接省环保督察组督办“贵州雾翠茗香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养殖污水未能全部收集处理,部分污水外流”问题后,立即组建了由宋邦达副县长为组长,县农牧局局长周卓为副组长、县环保局局长陈庆、鬃岭镇镇长卢南平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派农牧局、环保局和鬃岭镇相关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调查处置,现将办结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为贵州雾翠茗香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糯谷猪养殖场。该场建有干粪堆积场5000m³、污液贮存池2300m³、沼气发酵池2000m³、沼气储存罐800m³、150KVA沼气发电机组1套、沼气燃烧炉20台、沼液运输车1辆、种植茶叶面积8000亩。省委环保督察组督察时,由于工人疏忽大意,未按时抽出污液,导致贮存池污液盛满发生外溢,污染生产区环境。
二、成立专班
组 长:周 卓 县农牧局局长
副组长:陈 庆 县环保局局长
卢南平 鬃岭镇人民政府镇长
蔡康俊 县卫计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宋炊洋 鬃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张晓曦 县农牧局养殖业发展股股长
杨 开 县农牧局品改站站长
李 铁 县环保局股长
马玉琴 县农牧局养殖业发展股工作员
余贵兴 鬃岭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彭荣先 鬃岭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三、办理情况
针对该场部分污水外流情况,专班人员已向业主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养殖场业主按时整改,一是督促业主加强对现有设备实施进行检查,定期加固、维护粪污处理设备设施。二是确保粪污处理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及时收集、处理养殖产生的粪便和污水。三是增加防漏设施,防止粪便、粪污遗漏,流失、渗透造成污染。四是做好粪污生产记录、运输记录和利用记录。截止10月17日,已全部整改结束。根据《关于贵州雾翠茗香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场环保“三同时”制度整改工作验收意见》,该场环保整改工作已通过县农牧、环保部门和骔岭镇人民政府验收。
四、办理结果
目前,纳雍县贵州雾翠茗香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养殖污水未能全部收集处理,部分污水外流”等问题全部整改结束。下一步,工作专班将加大督查力度,要求养殖场工人定期按时输送养殖生产污水,防止遗漏和流失。进一步完善配套环保设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利用各环节进行全程管理,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设备装备配套率,使养殖场污物处理无害化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达到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养殖场绿色生态环境。
附:整改图片
污水处理池
污水处理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