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提出在农牧业集约化经营上力争实现五个新突破
2013年2月21日,海北州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州农牧业集约化经营扩面提质增效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在农牧业集约化经营上实现五个新突破,到2015年全州农牧业集约化经营形成雏形,高原现代特色农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一、坚持以牧带农,着力在提高农牧民的参与率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把推进集约化经营与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运用政策项目资金等综合手段,今后安排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示范点建设项目时,主要考虑扶持集约化经营项目,投向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加快草场、土地的适度集中、规模经营,依靠政策项目资金的引导,树立集约化经营的正确导向,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今后三年,力争每年扩面比例提升8.5个百分点,到2015年底,全州群众参与集约化经营的比例达到85%以上。
二、坚持以特色产业培育为重点,着力在转变生产方式上实现新突破。按照全州草原畜牧业区、舍饲半舍饲畜牧业区、舍饲畜牧业区和特色种植业区的生产布局要求,根据区域生产特点,进一步明确区域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在高海拔地区注重发展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在半农半牧区注重发展舍饲半舍饲畜牧业,在农区注重发展舍饲畜牧业和高原冷凉特色种植业。紧紧围绕羔羊、藏系羊、细毛羊、半细毛羊、牦牛繁育及种畜基地建设,油料、藏区青稞生产及制种,温棚蔬菜、食用菌、饲草料种植,奶牛、绒山羊、生猪、草原鸡、冷水养殖和劳务输出为主的特色产业,积极推进一村一品建设,发展种养基地、规模养殖小区,建设一批标准化专业村和生产示范小区,逐步形成规模、特色和品牌,力争到2015年全州所有行政村都建立特色产业基地,形成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的新格局。
三、坚持以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为载体,着力在创新农牧业经营体制上实现新突破。以四个统一(统一生产、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为基本形式,积极探索不断完善以股份制经营为主,租赁经营、委托经营、联合经营和农机专项服务等多种集约化经营的模式。在积极争取省级项目资金扶持的基础上,州县财政每年建立500万元奖补基金扶持集约化经营。鼓励扶持牛羊肉、乳制品、饲草料、油料、特色种植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动龙头企业与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农牧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企业+基地、专业经济组织+农牧户的产业化格局,让农牧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积极开展优势农畜产品的集中竞拍,扩大参与集中竞拍的农畜产品种类和规模,由羊毛向羔羊、肉羊、肉牛、青稞和油菜等更多种类、更大范围拓展,促进农畜产品集中竞拍向订单农牧业全面发展。
四、坚持以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为抓手,着力在建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上实现新突破。围绕规范县级、强化乡级、夯实村级的目标,加快建立以技术指导、生产服务、市场信息、政策咨询、劳务信息、经济分析等为主要项目,纵向相通、横向相连、高效运转的州、县、乡、村四级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州县农牧及其科研所、草原、兽医、扶贫、农经、农机等单位,州县发改委、科技、水利等涉及到农牧业集约化经营的所有部门、单位制定出台具体的服务和扶持措施,并形成制度。大力培育农牧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牧民经纪人、涉农企业为农牧民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发展院县共建、农牧区科技服务超市、专业服务公司加合作社加农牧户、涉农企业加专家加农牧户等服务模式。把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牧户帐篷、专业大户,将服务贯穿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做到服务综合化、系列化、专业化,为加快推进农牧业集约化经营提供全方位服务。
五、坚持以规范草场土地流转交易为平台,着力在整合生产要素上实现新突破。认真贯彻落实《海北州农牧区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乡村三级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功能,引导土地、草场有序、规范、规模流转,实现土地、草场资源的集约、节约、高效利用,促进土地、草场效益的最大化。以促进土地草场规范、规模流转为前提,打破以往单家独户分散经营的体制框架,实行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将耕地、草场、牲畜、生产设施等农牧业生产要素进行合理配置、有效整合,加快土地、草场的适度集中、规模经营,今后三年力争土地、草场、牲畜的集约率分别提升5个百分点,促进传统粗放式生产模式向集约化管理、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方向转变。
(海北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