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电20180814014号)的办结情况公示
接到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电201****4014)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乐治镇成立工作专班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该案办结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查:乐治镇塘边村十三组、塘边二组的集体池塘里出现不少的塑料瓶,且水面上覆盖了浓密的青苔,少数群众的生活污水等直接排放在池塘内。
二、成立专班
组 长:彭 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罗 猛 (镇党委副书记)
左文函 (副镇长)
成 员:刘 荣 (林业环保站站长)
董龙珠 (党政办负责人)
张青文 (文明创建办主任)
张 建 (林业环保站工作员)
杨 昊 (林业环保站工作员)
黄元富 (塘边村支部书记)
陈 光 (塘边村村委主任)
陈恒华 (塘边村村委副主任)
王永态 (塘边村村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环保站,罗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环保站全体工作员负责具体办公。
三、办结情况
乐治镇调用一艘船只及8名保洁人员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同时在不同的居民集中点放置四个垃圾箱,已将所有的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并召集村民召开宣传会议,将生活垃圾放入指定垃圾箱里,禁止乱扔垃圾,要求塘边村护寨人员在做好日常卫生清理的同时,也要加强对群众的监督,营造一个干净整洁、卫生舒适的人居环境。
四、长效机制
下一步,将督促乐治镇继续加大对群众意识的宣传和卫生监督工作,明确专人对池塘卫生进行保洁管护,制定管护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池塘卫生清理图
塘边村垃圾未清理前图片
塘边村池塘垃圾清理中图片
塘边村池塘垃圾清理后的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