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措施提高优抚工作水平确保抚恤补助与经济发展同步
本报讯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优抚双拥工作,以争创双拥模范市(县)为契机,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不断提高优抚工作水平。
从2010年开始,我市先后出台了《茂名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茂名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暂行办法》,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促进了优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建立健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与经济发展同步提高,最近几年,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以及五老人员等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特别是参战参核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提高较快。2007年,参战参核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现已提高到每人每月338元(含近日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调整标准通知),4年时间提高了3倍多,达到了全省的中等水平,高于周边地市。全面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后,切实为优抚对象解决了医疗难的问题,各级政府大力扶持优抚对象参加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优抚对象凭证到公立医院看病治病可以享受优先优惠,按照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的规定报销外,还可以享受减免政策。
每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市均按照民政部、财政部以及省民政厅、财政厅的通知精神,给优抚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去年底新审批的铀矿部队退役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尽管民政部、财政部至今尚未将该项资金下拨到我市,市政府在本月13日经过研究,仍批示由地方财政解决资金问题,按照其他参战参核退役人员的标准,补发他们的生活补助和过节费。
最近,电白县出台了《重点优抚对象创业小额贴息贷款实施方案》,通过政府出资贴息、银行小额贷款的办法,鼓励、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自主创业,致富奔康。茂名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赞赏,要求在全市推广这一做法,并决定拨出一定资金支持推行该做法的县(市、区),扶持更多的重点的优抚对象大胆创业,勤劳致富。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优抚双拥工作,市委副书记刘毅经常带领民政、信访等有关部门的领导深入基层,督促各地认真落实优抚政策,了解优抚对象的生产和生活情况,听取优抚对象的建议和诉求,帮助他们解 决各种实际困难。去年,省双拥工作检查组到我市检查双拥工作时,对我市的 优抚双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决定 授予我市为双拥模范城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