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本报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对贯彻落实《办法》作出全面部署,昨天下午,***召开全国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副市长梁罗跃和市有关部门人员在茂名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会议强调,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期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突出重点任务,全力抓好《办法》贯彻落实,编织好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安全网;同时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坚持保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扎实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尽快建立并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同时对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加强基层,做好宣传等提出明确要求。
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广东省继续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进行部署。省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重点工作,加快建立临时救助机制,对因灾、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要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更好地补短板、托底线,解决好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问题,确保困难 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