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乐镇全民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生态的制度创新;是发挥地方党委、政府主体作用,统筹解决水问题,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流生态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升我镇河流保护管理水平,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纳雍县全民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决策部署,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妥善处理河流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提高综合治理成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突出“一河一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河流保护管理突出问题;落实属地责任。
(四)坚持强化监督,全员参与。加强督察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社会监督;把绿色发展新理念纳入村规民约、文明守则,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入河污染源排查,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严格环境准入,主要流域上游区域严控新、扩建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项目建设,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企业,推进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以及重点行业清洁改造、工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二)加强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河流及农村水环境整治;严禁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随意调整和侵占河道岸线等行为。
(三)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构建科学合理岸线格局,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依法划定河流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系统治理,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强城镇河网和农村小微河道“毛细血管”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四、工作组织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寨乐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双总河长制”,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分管水利、环保的副镇长共同担任副总河长,辖区内河(库)领域涉及的村(社区)包村领导担任河长,村(社区)支部书记和主任担任村级河长,每个村(社区)辖区内河段明确专人监管。实现河流、水库等各类水域河长制全覆盖。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流(河段、水库)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水利站,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水利、环保的领导共同兼任副主任,党政办、财政所、水利站、派出所、国土所、村镇建设站、林业站环保、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涉及河(库)的村(社区)支部书记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由水利站承担。具体负责河长制工作的运行,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检查、考核考评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1、水利站的职责。负责指导、监督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监测,推进安全生态水系、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湖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护和河湖水工程建设,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开展河道内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运输行为。
2、村镇建设站的职责。负责水污染防治、垃圾处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以及河(库)保护范围内违章建筑的统一监督指导,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指导协调推进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开展涉水建设项目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督,组织实施全镇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监测,协助上级相关部门监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3、农业服务中心的职责。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牵头工作,督促指导非限(禁)养区生猪养殖场的改造升级,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负责渔业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查处水产养殖污染及电毒炸鱼等违法。
4、派出所的职责。负责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协助专项监督检查。
5、财政所的职责。负责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流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6、国土所的职责。负责指导各村(居)做好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监督指导做好地下水环境监测、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7、林业环保站的职责。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造林绿化、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
8、文化服务中心的职责。负责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相关政策知识、法律法规等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9、村级河长的职责。村级河长每周一巡查,村级辖区内明确的每个河段专管员每日一巡查。并做好相关巡查记录,上报镇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建立健全相关河长制制度。镇、村(社区)联动,制定《寨乐镇全面推行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解决河、库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落实;制定《寨乐镇河道巡查制度》、《寨乐镇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报送及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通报河、库管理保护情况,及时***河长制实施进展;制定《寨乐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制定《寨乐镇全面推行河长制考核问责制度》,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村(社区)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
(一)鼠仲河镇级河长,由李春谷(党委书记)、罗珍玉(党委副书记、镇长)任河长,各村(社区)主任或村(社区)支书任村级河长。偏洞段:叶军、何少芳, 新寨段:戴兴万、魏家勇,雍厚段:张应江、郭荣,戈落段:张旭、张青举,新桥段:刘伦学、何贞奇,大寨段:高成军、周贞华,革新段:肖荣汉、王道芳,平桥段:周永、李勇,新发段:江兴康、刘勇,胡家坝段:胡鹏、杨显才。通德河镇级河长,由李春谷(党委书记)、罗珍玉(党委副书记、镇长)任河长,鹿山段:蒙文品、郑冰雨为村级河长,具体负责组织河长相应河流流域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围垦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倾倒垃圾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督导村级专管员履行职责,开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工作。
(二)河道管理。我镇根据辖区内河道数量、大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招募并管理河道专管员,负责村(社区)所辖河道的卫生宣传、河道保洁、涉河工程管护、日常巡查、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等工作。也可根据需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组建保洁管护队伍。原则上每名河道专管员负责一个或若干个村(社区)河道管理,村(社区)辖区内河道多、任务重的可酌情适当增设。
(三)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组建河长领导小组,落实人员编制。定期召开河长办公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汇总情况,研究对策,明晰责权,监督落实。
(四)建立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各村是本辖区流域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实行“一河一策”,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流域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各流域建立“一河一档”,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建立共享共融的监测机制。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等水环境监测。要科学设置监测点,细化加密监测。构建省、市、县、镇镇四级监测数据有效汇聚和相关部门水资源环境质量监测互联共享共融机制,健全水环境质量数据。对监测发现的情况,由河长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发布,加强会商研判,督促有关部门查找根源、整改落实。
(六)建立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每年编制河长制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大涉河项目专项稽查,对督察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建立“智慧河流”平台,运用明察暗访、建立河长微信群(号),借助第三方监察,鼓励“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社会监督员”、“河道志愿志”、“巾帼护水岗”等,发动公众参与,对河流保护管理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七)建立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河长领导小组要科学统筹、协调部署相关部门,对涉河涉水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法主体不变、执法权能不变、执法体系不变的原则,加强河流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研究制定河长制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发挥河道警长作用。
(八)建立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制定河长年度考核考评和奖惩办法,逐级开展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生态补偿、以奖代补等挂钩,并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寨乐河长名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