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统筹全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责任。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责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计划、调配和管理。承担统筹全区人才安居工作及棚户区改造的责任,制定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方案和计划。
(二)负责对本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行业及活动的业务指导、监管,规范全区物业管理市场。负责商品房维修资金审核。统筹全区老旧住宅小区的整治、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宜居住区建设改造工作。
(三)负责全区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及房屋结构变动行政许可初审。负责全区危旧房改造和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处理好有关私房、代管、宗教等房产的历史遗留问题。负责全区被征收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区既有建筑幕墙维护检修。
(四)负责全区出租房屋的备案、发证及日常管理。负责全区房屋租赁税收代征、政策宣传及出租户的日常排查和管理。负责全区房产经纪机构备案初审等日常管理。
(五)负责编制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和集体土地(含撤组剩余)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计划。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集体土地(含撤组剩余)涉及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六)负责拟订、论证全区征收安置方案及征收补偿、安置、 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负责组织征收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征收资金的管理,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申报与各类行政复议及涉诉工作,负责征收项目报审结算工作。
(七)负责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征收拆迁安置等与部门职能相关的信访稳定工作。
(八)参与公用应急抢险、公用事业中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财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务资产、机要文电、新闻宣传、会务保障、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机关网络问政、领导信箱、“12345”政务热线工单处理;牵头负责机关信访、稳定、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牵头对接区应急管理局,承担房产相关的应急突发协调责任;负责系统应急管理及安全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专项资金归集、使用和核算管理;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住房保障科。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组织和监督管理;
统筹全区保障性安居(含人才安居)房组织建设、供应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等实施计划;负责全区征收安置房计划编制和审核管理;负责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和全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房改等遗留问题协调处理。
(三)物业管理科(老旧小区整治办公室)。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相关文件规定范围内的物业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导街道依法开展物业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商品房维修资金的使用审核;统筹全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指导全区宜居住区建设改造。
(四)房产管理科(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公室)。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涉及房屋安全的房屋结构变动行政许可初审;负责全区直管公房产权、产籍管理与养护;负责全区直管公房接管、出售与使用权变更等管理;负责落实私房政策;监督管理全区既有建筑幕墙维护检修;统筹全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工作。
(五)租赁管理科。负责全区出租房屋的备案、发证及日常管理;负责全区个人房屋租赁税收代征、政策宣传及出租户日常排查和管理;负责全区房产经纪机构备案初审及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区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区房屋租赁指导价、房屋租赁信息的编制发布及市场培育。
(六)征收管理科。负责编制全区房屋征收年度计划和概算;负责拟订全区征收补偿、安置、补助、奖励政策;负责组织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征收补偿费用的审核和报结等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征收安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考核等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管理单位的业务指导;承担辖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的监督管理责任。
办公地址:玄武区红山路128号A栋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休息。
联系方式:
综合科(财务科)电话:52317226、52317228;
住房保障科电话:52317202;
物业管理科(老旧小区整治办公室)电话:52317208、52317209;
房产管理科(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公室)电话:52317256、52317258;
租赁管理科电话:52317268;
征收管理科电话:52317206、52317207。
负责人姓名:但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