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精神和近期有关文件要求,为扎实抓好当前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纳雍县从4月6日至5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
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特殊时期包保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煤矿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煤矿安全生产基本制度执行情况、煤矿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开展情况、煤矿企业停止掘进作业并按照“逢掘必探”的要求开展探掘作业规定的情况,近期省、市领导的批示、讲话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等。
督查中,要求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的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煤矿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驻矿安全监管。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煤矿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督促检查。要结合季节时段特点,突出瓦斯防治、通风管理等重点工作,抓住重点煤矿企业、 关键部位、重点环节,将督促检查工作与加强日常安全监管、 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取缔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强化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强抓重管,通过督促检查促进基层基础工作的不断提升。
通过督查,进一步牢固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防可控和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集中全部精力,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坚决防止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