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疫防指〔2020〕6号关于成立大石桥市商贸和物流企业复工营业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大石桥市商贸和物流企业复工营业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楼经济开发区、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确保阻断商贸和物流企业复工营业带来的疫情传播隐患,按照省市防控指挥部令和营口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成立营口市商贸和物流企业复工营业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营新疫防指办〔2020〕15 号)要求,经我市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成立大石桥市商贸和物流企业复工营业防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申功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懿勇 市商务局局局长
成 员:刘文星 南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姜 华 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冯君成 百寨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洪岩 金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阔 钢都街道办事处主任
姚明鹏 镁都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禹霖 建一镇镇长
于鲲鹏 黄土岭镇镇长
王世礼 汤池镇镇长
杨 禹 周家镇镇长
田绍军 博洛铺镇镇长
王 翔 永安镇镇长
李鹏宇 官屯镇镇长
刘洪斌 水源镇镇长
李 峰 沟沿镇镇长
齐彦平 石佛镇镇长
岳玉波 旗口镇镇长
蒋翰鹏 高坎镇镇长
黄成刚 虎庄镇镇长
徐 冲 市社会投资与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商贸和物流企业复工营业防疫工作的总体领导、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
2.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企业复工营业情况日报告工作。要深入了解企业信息,动态掌握复工营业情况,每日及时将检查指导情况和企业复工营业情况汇总上报到市防控指挥部。
3.各开发区、镇街要成立相应的商贸和物流企业复工营业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属地责任,细化措施,切实加强对商贸和物流企业复工营业防控工作的监管,督促企业发挥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营口市统一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营业各项工作。
4.市商务局和社会投资与民营经济发展中心要积极配合我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督导组及各包镇街市级领导,对包保镇街辖区内大型商贸和物流企业做到应查尽查,实地督导;对小型企业开展不定期抽查指导。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督促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提请相关部门作出停业整顿决定。对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沟通相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大石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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