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做好2011至2012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纳雍县受极端气候影响,灾害连发,特别是年初较强低温雨雪冰冻、入汛后的旱涝急转、夏秋时节特大干旱,全县受灾严重,灾害损失大,影响程度深,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困难。为切实做好全县受灾困难群众今冬明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据2011年12月6日和12日召开的全省、全区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会议精神,纳雍县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救助工作。
一是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工作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保民生、促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 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把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受灾群众之中。
二是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履行冬春救助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救助粮发放的每一个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驻村干部、村干部要密切配合,形成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局面,力保冬春期间不出现一人因缺粮饿死,不出现一人因缺粮逃荒讨饭的非正常现象。
二是科学组织,严格程序,及时开展冬春救助工作。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省、地核定的救助人口基数,按照保重点的原则,再次组织人员深入村组以及受灾困难群众家庭进一步摸底核查,准确统计受灾困难群众人数,全面、真实、准确掌握受灾缺粮群众的人数、缺粮时段和数量等,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情况明。抓紧制定方案,根据受灾群众需救助情况,结合县下拨的粮食数量,形成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对象清楚、方法科学。实施分类救助,根据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和互助能力情况开展救助,特别要做好低保户、残疾户、特困优抚家庭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做到不遗漏、分类别、保重点,切实提高救助的社会效果。把握救助时段,确保救助粮发放到位;在救灾款物的使用上,切实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严格按照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发放程序,完善发放机制,确保专款专用、专物专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救助对象及救助物资的数量进行张榜公示,按照“三榜公示”,即:确定对象一榜公示、确定救助数量二榜公示、发放物资三榜公示的程序开展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广播、专栏、报刊、电视、互联网等载体及时公开发布有关信息,增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资金安全。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到各乡镇对落实冬春救助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防止出现因救助工作不到位或因执行救助政策偏差引发群体性事件。按照“四公开一监督”(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把冬春救助款物作为政务(村务)公开、推进基层事务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对资金分配、物资采购、款物使用等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监督。对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贪污救助款物,虚报冒领、私分救灾款物、优亲厚友、平均分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