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湾镇四措施加强预防森林火灾
为切实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张家湾镇采取四项措施强有力预防。
一是调整充实镇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指挥部,由该镇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各村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联系村领导、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实行包村、包片、包山头的森林防火包保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层层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做到“谁监管、谁负责”。各村分解责任到村组农户头上,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各村每月“以劳定酬”考核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是该镇政府发布通告和“禁火令”,利用巡回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禁止野外用火。各村、镇辖区内在群众中扎实做好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并在群众密集场所张贴森林防火公告,在各村重要路口或森林防火重要地段张贴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严格控制野外用火行为,在全镇范围内严禁在林区内及附近烧田埂、烧土皮灰、烧稻草、烧路坎、烧木炭、野炊、吸烟、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一切野外用火,一经发现,镇派出所将严肃查处。严格监管特殊人群,各村、镇辖区内落实小孩、聋、哑、呆、精神病人员及农村老人的监护,防止玩火失火。对发生火情的村,视其作为情况,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严明纪律,强化措施。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实行森林防火零报告制度,做好森林防火应急方案和应急队伍以及森林防火物资准备。防火期间,镇、村干部不得擅自离岗;发生火警、火灾时,要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确保信息畅通,不得瞒报、迟报,如造成延误扑救时机的,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四是加强巡查,反馈信息。各村要深入村庄、田间、地头、林区进行巡查,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对重点路口、重点部位不留死角死面,特别加强中午、傍晚村民收工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发现火情,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做好巡查日志,确保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