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医保局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
2021年1月15日,******李克强签署第735号***令,公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条例》落地见效,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环境,纳雍县医疗保障局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政策宣讲工作队深入医药机构从4月份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条例》政策宣讲活动。
活动图片
活动现场,宣讲员认真向医药机构医务工作人员、患者介绍《条例》出台的背景,逐条解读《条例》内容,强调《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同时,宣讲工作队还向现场人员播放了政策宣传片,分发政策宣传折页5000余份、宣传册2500余册、政策暖心袋3000余个,在医药机构显眼位置张贴了宣传海报1000余张,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力。
宣讲员介绍,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形势较为严峻。***、***及各级医疗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宣讲员解读,《条例》出台一是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步入法治化奠定了基石;二是明确适用范围;三是对医疗保障部门、经办机构、两定机构、参保人员相关主体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四是对建立健全相关部门监督体制和合作机制、工作措施提出了要求;五是明确了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宣讲员强调,作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等相关主体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作了进一步的规范,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更加具体的法律措施,有力推动医疗保障领域依法行政并提升医疗保障治理水平,有效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广大医保参保人员应积极学法、懂法、用法,用《条例》规范医保行为,守住道德底线,坚决不能触碰法律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