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菏农办字〔2021〕10 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开发区、高新区社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菏泽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菏政办发〔2021〕10号),经同意,现将《菏泽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下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5日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菏泽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菏政办发〔2021〕10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干部群众对农业部门政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农业行政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做到合法、规范公开。
(二)真实公开原则。公开的内容要以真实为前提,并充分体现在事前决策、事中实施、事后结果的全过程中,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注重实效原则。政务公开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避免形式主义,达到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造福于民的目的。
(四)有利监督原则。政务公开要方便群众,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拓展政务公开平台,强化队伍建设,依法公开行政,转变服务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常规化、主动化,政务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各项政务活动进一步规范,农业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公开内容
(一)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做好财政预决算、招投标事项、政府采购以及相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提升财政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社区)延伸。
(二)做好办文办会公开。在履行职责职能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要明确公开属性,对应主动公开的,要及时公开,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全面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年底前系统梳理本机关现行有效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2016年以后制定的),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部门办公会议要在会前确定是否可以公开,可以公开的,要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及时发布我市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等,并对规划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解读,做好本地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四)做好重点工作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新旧动能转换、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高效特色农业和粮棉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和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训等重点工作,及时做好工作推进情况及取得成效相关信息公开。推动2021年省、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的重点任务、为民办实事项目、重大督查监管的执行情况公开。
(五)做好优化营商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更新完善权责清单、职责边界清单、机构设置、职责职能、人事信息,并按要求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做好精准落实宏观政策、深化减权放权、完善监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互联网+执法”、公共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信息公开力度。
(六)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国办发〔2020〕50号),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重要信息。
(七)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和保存备查等环节流程,探索政府信息在线申请公开,拓宽申请渠道。
(八)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政策制定单位负责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政策性文件要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鼓励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实用度,确保群众看得懂、好理解。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九)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舆情应对工作,对涉及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舆情,及时做出回应。
(十)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活动。要结合业务领域实际,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或政府开放周、政务公开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相关信息要及时公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站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农业信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年内至少召开两次政务公开工作分析会,推动政务公开工落实落细。
(二)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各部门信息公开责任分解,明确信息公开范围,严格政务公开程序,公开内容按照科室提供,领导审核,专人操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安全,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传发布,严格防止***信息上网。
(三)强化培训考核。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
(四)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总结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亮点和经验,积极向“中国山东”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看山东”等专栏投稿,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政务公开良好氛围。
***1:菏泽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2:菏泽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