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聘任立法顾问立法顾问单位和基层立法联系点
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确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决定聘任陈维忠等20名同志为常委会立法顾问、聘任市法学会等5家单位为立法顾问单位、聘任文安路社区等12家单位为基层立法联系点。5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利国参加聘任仪式,并分别为立法顾问、立法顾问单位和基层立法联系点颁发了证书或牌匾。他希望立法顾问和立法顾问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同志们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谋智囊作用,为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加强沈阳民主法治建设,助推沈阳全面振兴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据了解,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从1993年、2008年、2015年起建立了立法顾问、立法顾问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这些立法工作制度实施以来,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总结、在总结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为推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潘利国指出,法律是治国的重器,良法是善政的保障。提高立法质量,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的精细化水平,让地方法规能够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需要加大开门立法力度,主动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地方立法工作赋予了新的使命和任务。立法工作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参与,希望立法顾问和立法顾问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适应地方立法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责任和使命,以负责的态度、饱满的热情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各项任务。
潘利国强调,立法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实践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立法顾问、立法顾问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肩负着市人大常委会和全市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必须有过硬的素质、良好的作风。希望大家不断加强学习,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当好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的高参和智囊,更好地为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提供智力支持。他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努力创造良好工作条件,与立法顾问、立法顾问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共同努力,不断提高我市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会上,立法顾问、立法顾问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还进行了工作交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健主持活动。(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郭宏颖)